关于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通告

当前全球疫情仍呈高位流行态势,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和压力持续存在,国内部分地区仍有本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入境人员感染新冠病毒、进口冷链食品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情况时有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为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10日前,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尚未接种人员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附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8月1日起,我县将启动12-17岁人群首针接种。

二、7月28日起,全县范围内将对出入商场超市、商店、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宾馆酒店、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KTV、网吧、健身房、旅游景区、银行、社会福利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监所、营业大厅、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的18岁以上人员开展防疫健康信息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工作(二码均可在“健康甘肃APP”或“健康新甘肃小程序”领取)。广大居民出入以上公共场所时,需提前准备并出示以上“二码”,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凭借接种单位开具的纸质接种凭证提供给上述场所查验人员或由查验人员代为领取查看。

三、各级各类公共场所是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与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并进行。对未接种人员,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引导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并每日将汇总信息报送所属乡镇或村组、社区,由各乡镇负责督促其尽快完成接种,请广大居民予以配合。未完成接种的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有序流动,原则上不得进入以上公共场所。

四、8月10日前,全县广大党员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除接种禁忌症外要实现接种清零。所有面向公众服务的行业单位以及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进口货物的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主体责任,未接种人员不得从事相关服务工作,要调离工作岗位。对履行不到位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督查对象。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五、各接种点为假期返临尚未接种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及家长提供“绿色通道”,方便其尽快完成全程免疫。

六、所有参加大型活动相关人员(含大型活动的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及服务保障人员等)均应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有禁忌症者除外),未接种者原则上不得参会和参与会务工作,确需参加活动的必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广大居民朋友们,疫情防控需要您的参与,接种疫苗利己利民,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免疫屏障,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

临洮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27日

来源:临洮融媒

监制:魏晓斌

审核:裴生晶

编辑: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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