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
全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登记缴费从年9月10日开始,12月20日结束,请广大城乡居民按时办理,逾期将不能补办。
一、参保登记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0日至12月20日。
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元,不再区分成年人与学生,按年度一次性缴清。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农村“两户”子女和农村建档立卡户等特殊人群先自行全额缴费,由相关部门按标准将资助资金拨入资助对象一折通账户。
3、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缴原则上以户为单位整体参保,由各乡镇或村(社区)干部负责收缴。原城镇居民参保群众可继续凭医保证到辖区内县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洮阳镇城镇户籍人员新参保先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其他乡镇城镇户籍人员可在村社干部处办理缴费时一并登记。
二、待遇享受
1、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保费的城乡居民,均可享受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日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可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正常缴费期仍需要缴纳下一年参保费用,以免中断缴费,影响待遇享受。
三、注意事项
1、我县城乡居民在县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保时,需向户籍所在乡镇提供参保缴费凭证,避免重复参保和漏保。
2、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的社会保险编码,城乡居民在参保时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保证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真实准确的录入到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
3、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正常缴费的人员,尚未及时采集社会保障卡信息的,在本次缴费的同时,一并携带电子版照片采集社保卡信息,以免影响持卡就医。
温馨提示:为了不影响您的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请广大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临洮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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