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投资项目

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投资项目审批、备案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运行机制,加快投资项目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投资项目审批、备案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临洮县政务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统一受理审批、备案事项,采取“项目信息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审批过程并行协同、审批结果关联共享”等方式,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接件、回复,相关审批部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审批事项外,其它投资项目审批、备案事项发改局局机关将不再受理。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单位应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申报端口(以下简称“申报端口”)申报,根据所公开的办事指南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也可到综合窗口,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导协助下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预审赋码。审批部门应及时查看、核验在线平台推送的待预审项目信息,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等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预审,对预审通过的,在线平台统一赋予项目代码;对预审不通过的,提出具体意见及理由。在项目预审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审信息交换至在线平台,同时将项目预审情况通过短信提醒等方式通知项目单位。

相关审批部门应及时处理项目预审信息,认为不需要本部门办理的,通过在线平台确认“无需办理”。(三)窗口受理。项目单位按照项目预审情况通知,对预审通过且赋予项目代码的投资项目,应及时通过申报端口登录在线平台打印项目登记单,并根据所公开的办事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综合窗口。综合窗口按照入驻审批部门提供的审批要件材料清单,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统一接件、现场审核。审核合格的,在1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申报材料移交相关审批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材料不齐全的,应现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四)审批办理。相关审批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并在项目审批事项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办理结果移交综合窗口,同时将审批办理结果信息交换至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方便项目单位和其他审批部门实时查询、了解项目审批事项办理进度情况。

对法律法规明确的确需按照前置事项办理的项目审批事项,由综合窗口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将上一个审批部门移交的审批办理结果衔接或转交下一个审批部门办理。

(五)办结回复。综合窗口按照项目审批要求,对各审批部门移交的审批办理结果收集完整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单位现场领取或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办理结果。

三、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临洮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发改局窗口。

-。

特此通告。

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12月17日

编辑

边婷责任编辑

赵建民杨阳

编审

谭明强总编

边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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