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年度卫健系统共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8个岗位36人。其中,医院引进6个岗位22人,医院引进12个岗位14人。
二、引进对象
1.“”、“”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甘肃中医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优秀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临洮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原则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引进硕士研究生,要求硕士、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一致;
(七)引进的卫生人才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八)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定西市直及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不纳入引进范围;
6.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四、引进方式
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医院积极配合,组建专门的引才团队,在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等高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召开专场招聘会,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等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招聘会当日上午11时截止。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县卫健局根据岗位需求条件集中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知符合报名条件并有引进意向人员按现场报名所需要件,参加现场招聘会进行面试考核。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参加招聘会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报名。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所在工作单位需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及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资格复审
依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号)所表述专业大类或具体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卫生类相关专业且与《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允许报名,对报名登记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考核签约
面试小组采用量化评分方式对资格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答辩等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
(四)考察体检
县卫健局、医院负责对拟引进人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引进人才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在全县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全市教育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备案表》,由县卫健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委组织部审核后,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文件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优惠政策
根据《临洮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签约人员按期到岗上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8万元生活费补助,本科生一次性发放5万元生活补助;同时为无房人才提供免费公租房一套,租费由县财政解决,直至引进人才有房居住。
七、享受待遇
1、全县乡镇卫生院预留出一半的空编用于解决引进对象的编制(另外一半空编用于解决基层民生服务人员的编制问题),工资按照事业在编人员标准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并购买“五险一金”。
2、人事管理按照“县管乡用”的方式,平时的管理考核在县级医疗单位,享受县级单位的绩效工资,与医院正式职工同等评优选先。
3、在职称评聘方面,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订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7号)文件精神执行,考核认定职称和评审职称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医院:王永忠(党委副书记,)、刘明儒(人事科科长,,QQ);
医院:张辉(党委副书记,)、王炜红(人事科科长,,QQ)。
临洮县卫生健康局年10月12日
来源
健康临洮
编辑
马星
责编
赵建民杨阳
编审
谭明强
总编
边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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